央企盲目投资4万亿海外资产流失严重 酝酿监管措施

当前位置:数据服务 > 互联网资讯   发表日期:2010年12月10日

据国资委统计数据,截至2009年底,共有108户央企投资涉及境外单位5901户,央企境外资产超过4万亿元,当年利润占央企利润总额的37.7%,甚至有的企业境外项目利润占公司利润的50%。一家央企的总法律顾问在11月底的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期间告诉记者,目前,除了五矿、华润等少数央企外,大多数央企的境外资产的安全和增值都存在隐忧。该法律顾问还表示,近年来,央企境外资产流失已成为国资保值增值的大敌,这是国资委痛下决心规范央企境外产权的主要原因。

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便于境外投资的顺利开展,允许一些国有企业采取对外以民间投资的形式,由高管人员代持国有股份。国资委成立后,国有企业逐步建立了以产权为纽带的管理关系,但据审计署的审计调查反映,“国有企业在境外投资中,个人代持股份的有关管理关系没有理顺,存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产权争议的风险”。

境外国有资产目前基本是一本糊涂账,这是国资研究领域的专家们基本认同的一个现实。继中航油、中信泰富海外巨亏事件后,不久前,中铁建由于沙特轻轨项目实际工程量比合同工程量增加,亏损高达41.53亿元。记者从国资委研究中心的一个内部讲座中获悉,呈现在公众视野之内的央企海外亏损仅是境外国资亏损的冰山一角。我国境外资产虽然庞大,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机制,不少境外企业存在经营失误、债务沉重、经营亏损等问题。国资委领导在内部会议批评部分央企主管“为创造政绩”、“营造自己的王国”、“打造知名度”、“情况不明决心大”,盲目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境外国有资产的流失情况大致分为,境外人员挥霍、浪费、携款潜逃;未经批准在境外进行高风险投机经营造成巨额损失;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将国有资产以个人名义在外注册;任用外籍人员不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此外,作为国有资产重要组成部分的资源性国有资产以及常常被人们忽略的大量隐性资产,如商标、企业信誉、专利等的流失状况也很严重。

目前,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央企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包括限定企业的境外投资资质、规范央企海外产权、改革海外投资审批办法、建立风险预警体系等。国资委还将继续对央企海外投资的资产结构进行监管,重点支持央企进行资源、能源、基建等方面的海外投资。据统计数据,2008年、2009年,中国的海外资产结构已发生变化,对外直接投资的数量在增加,证券投资的数量在减少。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认为,上述海外资产结构调整“为规避损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外,国资委还将按照“投资主业”的原则,对央企进行海外投资进行资格限制,原则上,限制央企投资不符合主业的海外项目。

目前,国家外汇局、财政部、商务部也正在研究规范央企海外投资的监管办法。然而,多部门监管也加大了境外资产的监管难度。虽然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但对境外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却被分割在不同的部门,包括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使得境外企业国有产权的信息被不同部门分解,造成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管理部门与境外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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