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抢16元判十年刑,派出所长为盗贼通风报信获刑1年半

当前位置:数据服务 > 站点新闻   发表日期:2011年4月30日

华商网-华商报(记者 李正善) 派出所所长本来是抓贼的,可澄城县公安局冯原派出所原所长刘韦海却向盗墓贼提供古墓情况及警力部署实情,并在抓捕过程中向盗墓团伙通风报信,阻碍案件侦破。近日,澄城县法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刘韦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潇湘晨报》载,一名叫阳镠的长沙某大学毕业生,时年20岁,他拿刀骗开赵某的家门,入室抢劫了16元钱。近日,此案在长沙某小区开霆审理,当居们得知该小伙因抢劫16元钱被判处十年徒刑时,他们一片哗然:“这么重?”“他只抢了这么一点”“教育一下算了”“太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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