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啥都不包括还统计个毛

当前位置:数据服务 > 站点新闻   发表日期:2011年5月5日

统计局称人均每月住房支出111元不含购房支出,广大网友回应:啥都不包括还统计个毛,统计数据是根据管理需要来选择的,需要高时就高,需要低时就低。

统计局:个人月均住房支出仅111元?昨日媒体披露的这一数据,引起多方争议。昨日,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王有捐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署名文章“关于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月支出统计的几点说明”,对这一数据进行了说明。王有捐解释说,人均111元并不包括购房支出,而且是租房户和自有住房户的平均数。如果按照户来平均的话,这一数据为320元。

根据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国民经济核算中对居民消费支出的统计结果,月均1123元的支出中占比最多的前四位分别是食品类月支出400元,交通和通信类支出165元,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支出136元以及衣着类支出120元。而每月住房支出仅为111元,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

王有捐在文章中解释道:从统计的口径看,现行统计的城镇居民居住支出包括:水电燃料费,住房装潢支出,维修用建筑材料支出,租赁房租,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服务费等。不包括购建房支出和自有住房虚拟租金。也就是说,现有公众买房需要动辄上百万的购房支出,并不在此项统计之内。

此外,数据系抽样调查方法取得,在全国范围随机抽选了65600户城镇居民家庭,通过日记账方式搜集资料。按照记账要求,只统计实际发生的现金支出,比如居民实际支付的房租、水电费、物业费等现金支出。

王有捐表示,111元是一个人均居住支出数。在研究居住支出时,通常以家庭(户)为单位,如果按户计算,2010年城镇居民户均月住房支出为320元。

王有捐还在文章中介绍,此次数据是租房户和自有住房户的居住支出的平均数。

站点新闻
数据服务文档
互联网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