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务院批准同意上海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撤销上海市黄浦区、卢湾区,设立新的上海市黄浦区,以原黄浦区和卢湾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浦区的行政区域。
行政区划调整前,黄浦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地处黄浦江和苏州河合流处的西南端,全区总面积12.49平方千米,2010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58.18亿元。卢湾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南部,东邻黄浦区,西接徐汇区,西北与静安区相连,南与浦东新区隔黄浦江相望,全区面积8.03平方千米,2010年完成财政收入136.61亿元。行政区划调整后,新的黄浦区面积达20.5平方千米,户籍人口90.9万,常住人口80.1万人。外滩、南京东路、淮海中路、新天地、豫园等上海著名地标在辖区内。
之前,2000年6月1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黄浦区和南市区,设立新的黄埔区,以原黄浦区和南市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浦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九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