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税务总局的47号文件一样,安监总局试探公众的反应

当前位置:数据服务 > 互联网资讯   发表日期:2011年9月23日

税务总局的47号文件一样,安监总局试探公众的反应,安监总局回应动车事故“调查结果”:我们也不知道

中新社北京9月22日电(记者石岩)“昨天网传的那个事故调查进展报道并不是事故调查组发的,我们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支同祥22日对中新社记者说。”。
支同祥所说,21日一则题为《动车事故调查认定设备、管理均有问题》的报道被网络媒体大量转载。文章称“国务院动车事故调查组日前公布进展,初步认定事故既有设备缺陷故障原因,又有处置不力和安全管理等问题,是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此前,官方针对动车事故的定性,仅限于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8月份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的,该事故是“一起不该发生的、可以避免和防范的责任事故”。

然而,几乎所有网站在转载时,均未交代该文的出处,而仅以“据媒体报道”开头,记者几乎遍寻所有可能的网站,也没能找到该说法的官方出处。

动车事故现场
动车事故现场

“所有动车事故的调查结果,我们安监总局都会及时予以发布,这则消息不是我们发的。”21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安监总局新闻处一位工作人员肯定地说。

巧合的是,21日晚间,安监总局网站上转载了一篇新华网的报道,对事故调查进展予以通报。通报仅是对事故调查情况予以大致介绍,透露事故调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对于事故原因及定性,则并未着墨。

“授权发布的只有这个通报,没有其他的。”安监总局调度统计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彭玉敬如是说。

正在外地出差的支同祥也在电话中强调,应以“后一则”通报为准。

该通报里提到:“由于高铁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方面的特殊性,情况比较复杂……事故调查报告的形成仍需要一段时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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