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5%

当前位置:数据服务 > 互联网资讯   发表日期:2012年2月9日

2012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5%。其中,城市上涨4.5%,农村上涨4.6%;食品价格上涨10.5%,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5.5%,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2%。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1.5%。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5%;食品价格上涨4.2%,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1.8%,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8%。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涨跌幅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涨跌幅

附注:

1、指标解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6.3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

3、调查方法:居民消费价格原始数据采用“定人、定点、定时”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

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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